手机3C数码行业

销售员改单/补单/飞单解决方案

一、做假案例

一些公司虽使用了建硕软件云ERP进行管理,但是员工权限或系统管理流程没控制到位,如:没有在建硕软件云ERP里进行实时开单,没有实时打印票据给客户签字, 导制门店出现各种管理漏洞,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;下面仅简单列举几种常见案例;

1)、没有用系统实时开单:虽使用了建硕软件云ERP系统管理,但是门店销售时还是用手写纸质单进行记账;

  • 销售员延用手写单,然后每天把单据交给总部或门店库管来统一录单;这种管理模式,基本上散失了使用系统的意义,只停留在简单的进销存管理程序;‌
  • 销售员在交单前存在:拼单、改单(改销售价、改赠品)、补单等手段掩盖实际成交情况;
  • 纸质单存档麻烦,也会出现手写字潦草导制后端人员对账核账麻烦等情况;

2)、即使要求在系统里实时开单及系统实时打印小票,但开通了给门店反审核单据的权限,仍然有漏洞:

  • 案例第1笔单:销售员A卖一台华为P70(卖6300元)给张三,,且也打印小票给客户签字了;
  • 案例第2笔单:销售员A卖一台华为P70(卖6100)和一台蓝牙耳机(卖800元)给李四,且也打印小票给客户签字了;
  • 1、私吞赠品:销售员A反审核单据后,进行改单,在单据里新增一个商品,卖价填0,说是赠送给客户的,然而这个商品却自己偷偷拿走;
    这种做假模式发生后,即使总部有复核单据过程,也看不出问题,不管是核对销售金额还是实物库存与系统库存,都是没错的; ‌
  • 2、私吞现金:销售员A反审核单据后,进行改单,把第1笔单6300元改为6100(该价没有低于公司所设置的最低零售价),私吞200元现金; ‌
  • 3、拼单骗提成:每家公司都会有不同的提成方案,销售员反审核单据后,可以把各单据的卖价做细调,卖品做细调,拼成那些单可以拿高提成的做法;‌
  • 备注:如果只是在系统上实时开单,没有实时打印小票让客户签字,那漏洞更多;‌

二、销售员没实时录单或录单后改单给企业带来的危害

  • 1、销售数据延迟失真:财务做账混乱,报表数据统计失真,影响库存调配与市场策略调整;‌
  • 2、虚假业绩风险‌:销售员存在改单、补单,掩盖实际成交情况,甚至虚构业绩骗取提成;‌
  • 3、飞单/私单滋生空间:交易脱离监管‌,未实时开单容易让销售员绕过系统,通过私人渠道完成交易并转移利润,造成企业收入及客源流失‌;‌

三、解决方案:技术与制度防控体系构建

  • 1、流程规划化:部署建硕软件云ERP系统,所有流程规划化,所有操作痕迹事后可回溯(每张单据是谁创建的,是谁审核的,是谁反审核的,反审核后改了什么内容,并且记录每个操作具体时间点);
  • 2、岗位权限管控:通过建硕软件云ERP设置岗位权限分级管控,如销售员只能开单,没有反审核权限;要改单,必须由店长或总部人员反审核单据后,前端销售员方可改单,改单要求一定要填写更改原因;
  • 3、门店营业日结:系统启用【门店营业日结】功能,要求每天各店店长或收银,当前的销售单据当天完成对账核账工作,无误后进行日结锁单,日结后的单据,除了总部财务可反审核外,别的岗位都不可以反审核单据进行更次改单、补单;
  • 4、AI监测:在建硕软件云ERP-个人中心-订阅信息中启用各业务的数据异常提醒机制,AI监测异价、改单等异常信息,并通过微信接口向公司管理层实时推送异常信息;
  • 5、奖罚制度:设置公开透明的奖罚制度,允许前端销售人员每个月有5次改单权利,超过5次后每次改单本人罚10元,店长罚20元。对于每月都没有要求改单的员工,奖励200元等;
  • 6、规矩与方圆:战国・邹・孟轲《孟子・离娄上》:“离娄之明,公输子之巧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 ”(强如'鲁班'如果没有规和矩这两种工具,也无法准确画出方形和圆形); 流程规划化标准化是规,奖罚制度是矩(优秀的员工是第一生产力,处处以公司效益为先,愿意与公司一起发展壮大的员工,应给予更多的奖励),长期执行规矩,企业才可得到方与圆;

四、客户协同管理机制

  • 1、实时打印小票签字:系统实时开单且实时打印小票,让客户签字,如公司有启用【会员运维】功能,把赠送的积分及优惠券都打印出来让客户知道;
  • 1、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通知:在建硕软件云ERP里可设置是否开启,给客户推送购买清单及积分、优惠券等微信信息;
  • 2、手机短信通知:在建硕软件云ERP里可设置是否开启,给客户推送购买清单及积分、优惠券等短信信息;

五、法律合规保障措施

  • 劳动合同增补条款,明确私自修改订单构成重大违纪;
  • 定期法律培训,展示最新处罚案例;
  • 变造销售单据违反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三条,涉事员工可能被处以3000-5万元罚款,单位面临5000-10万元罚款;
  • 员工通过修改单据、飞单、私单等非法获利超立案标准(通常共计6万元以上)即构成职务侵占罪,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;
  • 变造销售单据违反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三条,涉事员工可能被处以3000-5万元罚款,单位面临5000-10万元罚款;
  • 若篡改行为涉及欺诈消费者(如虚标销量诱导购买),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可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;